湖西鄉鄉長吳政杰親自主持本次委員會議,表達內心感謝共創湖西好鄉這個幸福樂活的大家園,並表達對委員們的致意。
湖西鄉第29屆調解委員為主席許文東、委員王得勝、委員林春滿、委員蔡西草、委員黃武龍、委員蔡煌朗、委員洪江鎮,共計7員;湖西鄉調解委員會置秘書一人,由鄉公所民政課課員呂嘉惠小姐擔任。
調解委員會委員的成員由鄉長遴選鄉內具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及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提出加倍人數後,並將其姓名、學歷及經歷等資料,函請管轄地方法院等共同審查,遴選符合資格之規定名額,報縣政府備查後聘任之,任期四年。本屆任期為109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民眾對於民事事件、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為求迅速消弭紛爭,達成雙方當事人均能接受之結果,自可向該管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無須透過民刑事訴訟途徑,除當事人之紛爭得以迅速、便宜之方式解決,亦可減輕法院之負擔。
△湖西鄉第29屆調解委員會主席許文東(左四)鄉長吳政杰(右黃衣)及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