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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事業定檢申報暨水污費徵收作業已開始申報

【記者李三祿報導】本年1月~6月本縣轄內水污染列管事業(包含土石加工業、水泥業、自來水廠、其它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食品製造業、畜牧業、屠宰業、發電廠、遊樂園區、廢棄物掩埋場、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醫院及醫事機構等)定期檢測申報暨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已於7月1日開始申報,至7月31日止,為期1個月,環保局提醒申報對象應於規定期間內上網完成定期檢測作業及水污費申報繳費。

環保局提醒,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水污法相關規定於指定網站「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s://ems.epa.gov.tw/)線上完成定檢申報,申報內容包括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後續環保局將於8月1日起進行系統勾稽,於未於期限內申報之事業單位,依法可處以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申報。

另在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的部分,事業單位須於指定網站「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https://wpcf.epa.gov.tw)上完成申報作業,環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應於規定期限內誠實完成水質暨水量申報,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環保局呼籲,如以不正當、造假數據或證明等方式不實申報,可能觸犯刑事罪責,得不償失切莫以身試法,各列管事業亦應落實檢測申報作業並依規定繳納水污染防治費,以期加強環境水體保護,促使水體水質日益潔淨,進達成保護本縣水環境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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