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提醒,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水污法相關規定於指定網站「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s://ems.epa.gov.tw/)線上完成定檢申報,申報內容包括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後續環保局將於8月1日起進行系統勾稽,於未於期限內申報之事業單位,依法可處以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申報。
另在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的部分,事業單位須於指定網站「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https://wpcf.epa.gov.tw)上完成申報作業,環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應於規定期限內誠實完成水質暨水量申報,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環保局呼籲,如以不正當、造假數據或證明等方式不實申報,可能觸犯刑事罪責,得不償失切莫以身試法,各列管事業亦應落實檢測申報作業並依規定繳納水污染防治費,以期加強環境水體保護,促使水體水質日益潔淨,進達成保護本縣水環境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