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戶籍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申辦 以免受罰

【本報訊】依據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例;「戶籍遷徙係事實行為,其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之」,設立戶籍即應有居住之事實,故戶籍遷徙登記係以事實認定為據。無居住事實切勿虛偽申報戶籍遷入或住址變更登記,如經戶政事務所查察確係虛報遷徙,依戶籍法第76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23條之規定,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之登記。

復按刑法第146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爰為落實戶籍管理,保障個人權益,避免有心人士虛報遷徙戶籍而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縣府民政處特別提醒鄉親,戶籍遷徙登記請據實申辦,並呼籲切勿虛報遷徙以身試法,俾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