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提醒您,如有類似前述以直系親屬為起造人,地主為實際出資興建者,仍應在房屋建造完成取得使用執照後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鄉(市)公所申報契稅,如未依規定申報,經稅務局查得後除補繳稅款外,將會加處應納稅額1至3倍之罰鍰。民眾如有應報繳契稅情形者,請注意申報期限,避免逾期受罰。
民眾如有契稅申報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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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11,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