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應填妥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請書,檢附國稅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影本、繼承系統表及遺產分割協議書等資料,至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本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26及2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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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6月 09,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