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定事實是,媽祖神像已經完成。要當成破銅爛鐵廢棄物?或是要重新安置?安置在什麼地方?
目前,縣長賴峰偉的處置態度是,不想變成垃圾,要重新安置。至於安置的地點,尊重鄉親意見,展開民調徵詢。
如果,將媽祖神像廢棄,花那麼多錢,製造出永垂不朽廢棄物,再怎麼講也講不通。
至於,反對重新設立的人,所持的理由,不外乎還要再花幾億元。而且,設立地點的選擇性太少。
無論是中央政府或地方的負債,固然法有明訂舉債上限,主要是不易浪費錢,防止財政破產,債留子孫。但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根本不管這一套。先花先贏,以後在留給下一任傷腦筋。
對於媽祖神像設立,縣府必須多花兩、三億元,這完全扯不上財政破產和債留子孫的問題。
高雄市負債三千多億元,多不多?多到可怕。澎湖負債多少?恐怕連高雄市的車尾燈都看不到。
高雄市負債三千多億元,多不多?多到可怕。澎湖負債多少?恐怕連高雄市的車尾燈都看不到。
地方政府減少負債,當然必要。但是,投入小錢,產生較大的效益,何錯之有?
高雄市氣爆,幾十億元善款,都被用來搞造景藝術、官員出國考察、演唱會、聘律師、弄印刷,澎湖媽祖神像用小錢,搞觀光,普受益,到底是誰站得住腳?
對的事情,做了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