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潛水漁業是中央法令禁止,縣府3月與副議長及漁民朋友座談,做出8項建議,農漁局會把相關討論建議,函請漁業署考量澎湖特殊性酌予開放。
對於農漁局作法,魏長源認為是遙遙無期,漁民朋友每天望海興嘆,他們只想知道何時可以出海;魏議員舉例,漁民從民國75年開始,每年自主性禁捕丁香魚,後來還主動請縣府訂定規範,顯示漁民比任何人都更瞭解海洋永續觀念。
賴縣長指出,漁民捕丁香魚講求保育是很好典範,如果漁民都能夠自律,政府也沒必要去管,目前還有漁民違法濫捕,先前警察局抓到三層網、電魚都還在發生,政府就必須訂定法規、本於職責來查緝,為的也是確保海洋資源永續,讓漁民朋友有飯吃。
魏議員說,漁民都很願意配合縣府來做,他們態度很卑微,要求也不高,只希望縣府能夠訂立自主管理辦法,不用整年開放,能夠一個月開放2到3天也沒關係,也願意配合縣府規範什麼魚可以抓、哪些要禁止採捕。
他自己也提出3項潛水漁業除罪化方法,一、研擬訂定離島基本法,比照原住民槍枝除罪;二、離島建設條例中附註潛水漁業,比照民族基本法,不受漁業法限制;三、請學術單位研究「潛水漁業攜帶軟管、魚槍」除罪化方式,制定兼顧海洋、漁民的兩全其美辦法。
賴縣長肯定魏議員用心,他強調,不能因為中央不同意就不管,如同魏議員想法就非常正確,中央行不通,農漁局也要研擬其他有效解決方式,同時也邀請魏議員一同出席漁業署長拜會,大家一起把漁民想法向署長說明,爭取漁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