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海巡隊昨天清晨接獲第13巡防區雷情通報,在目斗嶼北方6.9浬處發現有拖網漁船疑非法作業,該艇隨即登檢,當場查獲該船將船艙內電纜附著於拖網繩索上放入水中使用電氣非法採捕水產品,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8條第1項第3款,移送地檢署偵辦。
海巡隊發現漁船上電纜線長達325公尺,捕獲各類漁蝦蟹63.6公斤均依法查扣。王姓船長和3名菲籍船員均坦承不諱,訊後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
△船艙內電纜附著於拖網繩索上放入水中使用電氣非法採捕水產品人贓俱獲。(澎湖海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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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11,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