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表示:凡居住本縣達6個月以上,且目前仍設籍本縣之優秀學生,現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限日間部學生,且非應屆畢業生),智育成績7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均可提出申請。本次工讀生遴選以列冊有案之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者為優先,其次依序為:中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中低收入戶子女、社會處出具生活困頓(期限應含括工讀期間)之子女優先錄取;如尚有名額,以108學年度第1學期智育成績之高低順序排列錄取。工讀地點除馬公市區外,白沙鄉、湖西鄉、西嶼鄉、望安鄉、七美鄉各有1-2名名額,歡迎學子踴躍報名申請。
此項工讀生申請表將自18日起於縣府警衛室、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提供索取,或逕上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逕送縣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核辦,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