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性騷擾」是指一切不受到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會讓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會影響到就學或就業機會的表現,或影響日常生活之進行,就可能構成性騷擾。
民眾若遇到性騷擾情事,請清楚明白的對性騷擾者表示抗議,並要求停止行為、記下發生的情境與保全事證(當時的人、事、時、地、物)、可向當地警察機關求助,提出行政申訴或刑事告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有疑問也可以撥打「保護專線113」進行諮詢。
社會也提醒為預防性騷擾事件發生,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各機關、店家於出入口明顯處(或所屬公開網站)應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申訴專線」;如單日進出總人數(含員工、顧客、洽談人員)規模達30人(含)以上,須制訂「 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處理辦法」,若經縣府查核沒有依法建置,將面臨高額罰緩,請各場所管理主人不得不注意!
各機關、店家如有性騷擾防治措施機制建置相關疑問,可洽詢社會處06-9274400分機381性騷擾防治業務承辦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