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艦隊分署密切掌握海峽中線附近臺灣灘海域情勢,持續與澎湖縣政府、國防部、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等單位合作,運用空偵機、直升機等空中能量,掌握抽(運)砂船動態,全天候調派2艘大型艦船支援澎湖海域,結合澎湖海巡隊現有艦艇能量,強勢登檢扣留越界作業之中國大陸抽(運)砂船。
另,海巡署艦隊分署於去(108)年10月24日調派高雄艦、澎湖艦、金門艦及3艘100噸級巡防艇,會同澎湖縣政府聯合取締澎湖海域「臺灣灘」違法抽砂行為,以優勢艦艇能量成功扣留27,711噸級「長鑫36」運砂船及4,226噸級「豐溢9969」抽砂船,並將28位船員押返馬公港偵辦。今(109)年2月4日,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首次依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規定,將2名船長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另26名船員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另裁處「長」、「豐」兩船及不法所得砂石1萬6,500公噸全部沒收,目前正由澎湖地檢署辦理拍賣事宜。
艦隊分署從今年來至5月13日止,執行臺灣灘巡護勤務計驅離1,231艘中國大陸抽(運)砂船。
△抽砂船-登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