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珍說,新冠肺炎影響,各行各業都受到衝擊,很多人生活困苦,其中不乏低收入戶、身障家戶、以及65以上無能力長者前往申請紓困補助,但請領後究竟會不會影響到明年資格,鄉親在不知情情況下提出申請,很多中低收入戶請領後,擔心這筆紓困補助被列入總收入細項中,很可能影響未補助資格。
社會處長陳賜峰表示,中央擴大照顧因疫情生計受困民眾,包括個人原有工作停止或減薪、放無薪假等因疫情影響部分,原則上紓困金不會納入個人所得,不會影響到任何資格;但若是個人已有福利身份,並依相關規定記為「無工作能力者」,在申請紓困方案時,切結又說有工作能力,這類型民眾後續就可能會被影響福利身份。
陳賜峰指出,相關請領說明在衛服部「問答集」有詳細解釋,同時社會處在中央召開視訊會議說明時,曾一併邀請鄉市公所承辦科長參加,並在5月初紓困方案上路時亦有發佈新聞,並多次口頭通知鄉市公所人員善意提醒。
陳佩珍認為,紓困補助申請至6月,對於陸續申請民眾,社會處應確保各鄉市公所人員落實提醒,她擔憂縣府僅以口頭告知,只要任何細節出問題,勢必衍生縣府、公所雙方踢皮球麻煩。
她建議社會處要落實「白紙黑字」發公文,甚至透過各村里廣播,向請領民眾清楚說明,避免民眾在不知情之下,不慎影響明年度申請補助資格,造成不必要結果,後續又引發爭執、抗議。至於已經請領鄉親要如何補救,也應儘快想辦法協助解決。
議員陳慧玲也同樣擔憂,鄉親並不會去全盤了解各項政策細節,只知道有紓困補助可以領取,縣府應該要明確指示幹事,或對於這部分資格可能受影響的民眾善盡告知責任,避免民眾請領紓困後,因小失大,反而明年度無法請領補助,影響到未來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