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雙全指出,本縣離島建設基金補助電動機車一案,於107年12月20日納入本縣第五期(108-111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辦理,行政院於108年9月27日召開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滾動檢討案審查會議同意在案。
中央為提高離島地區電動機車比率,由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澎金馬三縣購置電動車,澎湖縣政府爭取到新台幣450萬中央補助款,地方配合款150萬,目前尚待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施行。
離島建設基金補助離島三縣購置電動機車標準全國一致,直接補助購買人,民眾可自由選購澎湖任一廠牌電動車,何來圖利特定廠商?
陳雙全強調,補助離島民眾購置電動機車為中央環保署現行政策方向,楊曜委員既身為中央民意代表,如果認為環保署推行此一政策有圖利特定廠商之虞或不利澎湖發展綠能運輸,即應本於職責要求凍結預算,何須地方議會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