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109年3月31日已加入並於申請補貼前仍為漁會甲類會員。
(二)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50萬元。
(三)未請領農委會辦理之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漁業僱用外來船員補貼、娛樂漁業紓困補貼、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二、應備文件:
(一)會員證、身分證件、印章
(二)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申請書(可上本會官網下載)。
(三)申請人之存摺影本。
(四)如委託他人申請,應檢附委託書(可上本會官網下載)及受託人證件及印章。
三、郵寄請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併申請書以掛號逕寄申請人所屬本會辦事處
馬公辦事處: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新生路158號 06-9262131轉21.26
湖西辦事處: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77-4號 06-9921006
白沙辦事處: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73號 06-9931025.9933040
西嶼辦事處:澎湖縣西嶼鄉池西村176-1號 06-9981113
望安辦事處: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2-2號 06-9991005
七美辦事處:澎湖縣七美鄉南港村41號 06-997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