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經初步調查火災發生原因,該住戶在居室內使用塔香不慎引發火災,雖有使用滅火器延緩火勢成長,但因家中家具火載量大,致使初期滅火失敗,消防局為防範此類火災案件再次發生,立即於災後由轄區馬公分隊派員。前往起火戶進行災後訪視暨防火宣導,並協助該住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本次訪視宣導重點包含:(一)在家中使用有明火的物品應格外注意,如:金紙、神桌蠟燭、薰香、蠟燭等。(二)發生火災時應將門關上,避免濃煙擴散導致災害擴大。(三)每一居室空間裝設一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俾於即時察覺火災。(四)居家火場避難逃生計畫要領講解。(五)家中勿堆放雜物,避免阻礙逃生及加速火勢蔓延等事項。
消防局長葉天恭表示,現今民眾為提升生活情趣,使用薰香、精油等能產生香氛的物品,但這類物品大多易燃引起火災,希望透過本次災例分析及災後訪視宣導,將正確的防災觀念傳遞給民眾,並建立正確的滅火常識,共同建構安全無虞的居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