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某民眾在臉書求職貼文網站與網友互加LINE好友,對方佯稱求職前需提供存簿及提款卡,以供薪資入帳之用,該民一時不查,依照指示前往超商以店到店方式,將存簿及提款卡寄出,事後發覺受騙。另一名民眾接獲自稱貸款公司來電表示,可提供貸款服務,並誆稱需審核資格,要求寄送存簿及提款卡,該民逐至超商將3張金融卡寄出,事後始發覺有異向警方報案。
警方表示,詐騙集團慣用假貸款、假求職等詐騙手法,或以高價收購利誘,騙取民眾的帳戶存簿及資料,做為匯入不法所得的人頭帳戶,人頭帳戶在詐騙案件中扮演關鍵角色,且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名下所有帳戶同時都會被凍結,還可能被當成詐騙集團的共犯,未來除得面臨刑事責任,還會遭到被害人求償,得不償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將存簿或提款卡交付給他人,同時請有物流服務的便利商店留意客戶交寄物品,若有疑似身分證、存款簿或提款卡等物證時,亦請協助對客戶進行關懷提問及解說,讓民眾了解淪為人頭帳戶的刑責,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