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於民國101年6月1日起施行,打破法不入家門之迷思,家事事件不同於其他非訟或訴訟事件,其背後往往牽涉著複雜的感情因素,而家事法庭所做出的裁判影響的層面既廣又久遠,將深刻影響其家庭成員;而家庭成員中最脆弱的莫若於未成年子女,所以法之介入用以保障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又如何兼顧家庭和諧之判決,是家事法庭著力之核心標的。
社會處表示,離婚率不斷攀升是現今無法漠視的社會現象,多數離婚訴訟或爭取親權訴訟的當下,孩子的父母親經常忘記自己是爸爸或媽媽的角色,眼前只有敵人而展開攻勢,或許得到了最終所想要的結局;但若只以自己角度思考而忽略子女的立場,則受到最大傷害的人往往是自己最親愛的孩子。社會處提醒您,孩子的笑容來自父母親間的合作,降低因離異所帶給孩子之生活變動,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重視子女的心理安全需求,將有利其成長過程之正向發展。
社會處提醒民眾,攸關家暴及家事事件等協助需求,可於上班時間洽詢「澎湖縣政府駐澎湖地方法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澎湖縣馬公市西文澳310號2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 國定例假日除外 )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30:9218761/921677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