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前於109年1月31日起至109年2月3日於本縣五鄉ㄧ市共計67處漁港進行第一波防疫宣導,針對進港船隻主動詢問船員是否有身體不適狀況,並宣導勤洗手、正確帶口罩、遠離人多公共場所等防疫觀念,本(4)月9日、10日次針對馬公市、湖西鄉、白沙鄉、西嶼鄉等雇用外籍漁工之22處重點漁港及漁港安檢所,進行第二波防疫宣導。請縣籍漁船在防疫期間勿與大陸漁船進行海上交易或與其接觸,也請隨行通譯將最新防疫訊息宣導給在港外籍漁工,不分國籍一起為防疫共盡心力。
針對海上交易部分,9日農漁局副局長林文藻拜會第八海巡隊,針對海上賣油、賣漁獲等相關防杜措施意見交流,一旦查獲海上交易,依懲治走私條例,最重判7年,併科3百萬元罰金;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重判3年,或1,500萬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