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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遙控飛機除飛航管制範圍及機關管制場域外 其餘開放

【記者鄭家瑜報導】無人機法規31日上路,縣府配合民用航空法無人機專章施行日期於昨(31)日完成公告。

澎湖縣政府表示,為提供本縣適合的遙控無人機飛行環境,飛行空域採取負面表列(原則開放、例外禁止),除飛航管制範圍及機關管制場域外,其餘範圍在遵守民航法的基本操作規定下、將開放飛行,本縣目前除了軍民航空飛航管制範圍(馬公、七美、望安航空站)及機關管制場域(如軍事設施、法院監獄、中油台電、警察局、13處直昇機停機坪等),共計96處公告禁止外,其餘範圍開放飛行。

然近來許多飛友關心澎湖無人機活動區域圖資限制區域過大,經縣府行文建議軍方重新檢視劃設區域,及楊曜立法委員協助爭取,獲得軍方釋出最大善意,在不危害國家安全下適度調整範圍,本縣無人機空域管制範圍,調整回復原機場四周禁止、管制範圍(小部分軍區仍為管制區),以利澎湖觀光旅遊發展。

旅遊處表示,配合民航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上路,縣府已於109年3月31日完成代中央公告禁限航區,本縣除民航局原公告之機場飛航管制範圍外,其餘中央機關提報之管制場域包含軍事設施、法院監獄、中油台電、警察局、13處直昇機停機坪等,共計96處,請飛友切勿誤闖禁區,以免觸法,行政機關、學校及法人可以透過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線上申請解除禁飛管制措施。

旅遊處籲請飛友們務必遵守相關規定,特別提醒飛友們,在機場四周禁限航範圍內切勿違規飛行,違者除送航空主管機關依法裁處30至150萬元罰鍰外,如因故造成相關航空事故亦有刑事及民事責任,請飛友們規劃飛行活動時特別注意禁限航區域,相關資訊亦可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網頁(https://drone.caa.gov.tw)查詢資料。


△遙控飛機,飛航管制範圍及機關管制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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