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處表示,民眾因工作或求學等原因,若居住地點與持有的不動產在不同縣市,以往需舟車往返辦理登記,較為耗時不便。所以內政部先從今年7月起,開始試辦跨6個直轄市間收辦簡易登記案,迄今試辦2個月頗受肯定與支持,共受理169件案件,其中以申請住址變更、更名及書狀換給的案件最多。
為擴大便民服務,申辦7項簡易登記案件,並於該所全程辦理完畢,不再僅限同一縣市內辦理,項目包括書狀換給、預告登記、塗銷預告登記、住址變更、更名、門牌整編,以及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之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錯誤的更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