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戶政事務所自109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不含中午及假日),於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設置「自然人憑證發證機動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之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敬請民眾多加運用。
縣府民政處特別感謝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提供場地,協助戶政人員以實質便民服務行動措施,提供報稅民眾更加便捷的自然人憑證申辦管道。自然人憑證目前效期為5年,可辦理展期3年(以1次為限),計使用期限最長為8年;申請自然人憑證手續簡便,由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製卡工本費250元及電郵信箱即可辦理;且為鼓勵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並於戶政所內舉辦「辦卡送好禮」活動,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歡迎鄉親踴躍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