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式以7個月為單位,每月新臺幣866元,另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0元。申請資格為,1.設籍於澎湖縣2.申請人需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結婚者3.申請人在澎湖縣公有零售市場或攤販集中場內無承租其他攤(舖)位,以1戶1攤為原則等。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馬公市公所民政課蘇小姐,聯絡電話:06-9272173-123。申請表件請自馬公市公所網站下載或至馬公市公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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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4月 09,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