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國人一日三餐烹調習慣多以燒烤、熱炒等方式進行,一般家庭烹飪時產生的油煙廢氣已對人體健康造成如此嚴重的影響,對於以烹飪為業的餐廳業者而言,其所可能造成的空氣污染當然更為可觀;解決的辦法是,餐飲業應做好相關防制措施,以避免將產生的大量油煙逸散至空氣中,造成附近居家鄰居困擾與不適;尤其是露天燒烤業,因周圍無遮蔽,若無設置油煙收集處理設備,或是收集處理設備效率不彰,將很容易使油煙及空氣污染物擴散至附近居民周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及健康。
環保局呼籲各家餐廳業者,務必趁觀光旺季來臨前,做好相關油煙異味防制或油煙處理設備的增設及保養,避免油煙未有效處理導致油煙或烹煮異味散布,影響鄰近空氣品質。並再次提醒業者,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及第32條規定「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經現場稽查認定違規行為屬實者,將裁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遵行者,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業或歇業,請業者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