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違章建築鐵皮屋可否因為有繳納房屋稅成為合法房屋 至地政機關辦理保存登記呢?

【本報訊】依照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對於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所以無照違章建築在未拆除前均應設籍課稅,其繳納房屋稅僅為納稅義務的履行,在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核發執照前,仍是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雖然違章建築都有按時繳納房屋稅,依上開規定仍是不合法房屋,無法至地政機關辦理保存登記。

為求課稅公平及健全稅籍起見,稅務局對於違章建築房屋,仍須依法設籍課稅,並不因房屋已設籍繳稅據以認定為合法之房屋。

民眾如對房屋之課徵有疑義者,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1、229、250、226,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