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縣府發布新聞稿內容賴峰偉表示,因應清明節防疫,全國各縣市接連取消聯合法會,以避免群聚感染,縣府帶頭取消法會,並協調各鄉市公所配合,但馬公市公所堅持4月3日、4日分別在虎井生命紀念館及烏崁懷恩堂生命紀念館舉辦法會,雖然場地在戶外,但因人潮眾多,仍有感染風險。
澎湖縣政府指出,縣府身為澎湖防疫主管機關,有權實施必要的預防措施,如果馬公市公所堅持舉辦法會,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防疫,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馬公市長葉竹林接獲媒詢問是否將如期舉行,葉竹林表示,馬公市公所從善如流,取消4月3日、4日分別在虎井生命紀念館及懷恩堂生命紀念館舉辦之清明法會,與縣府共同防疫,造成鄉親不便敬請見諒,也再次提醒鄉親,配合防疫管理相關政策,勤洗手、戴口罩,共同度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澎湖五鄉一市跟縣府同歩取消清明聯合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