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定符合申領對象為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或是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的照顧者;隔離或檢疫期間已有支薪或109年3月17日起赴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返國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請領補償。
符合資格者申請時間為接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請備妥相關申請資料,由線上申辦(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或是自社會處網頁(https://www.penghu.gov.tw/society/home.jsp…)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申請文件備妥相關資料後,以郵寄或由鄉市公所轉送或至社會處(社會福利科)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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