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防疫 澎湖監理站加強取締白牌車 籲勿搭乘違規營業車輛

【記者張小瑜報導】駕駛人利用自用車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含計程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小客車租賃業等,俗稱白牌車),一直以來都是監理單位稽查取締重點。防疫期間本站將會同澎湖縣政府交通警察隊共同擴大稽查取締白牌車,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處罰,個人被查獲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者,最高處50萬元罰鍰,法人最高處2,500萬元罰鍰,並吊扣(銷)該次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

合法計程車在主管機關指導下,會依規定進行清潔消毒等防疫工作,提醒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保障旅運安全,若有乘車需求,請選擇合法計程車,切勿搭乘白牌車;合法計程車依據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條及第91條,計程車車身為純黃顏色、白底紅字營業車牌。

除了持續稽查自用車載客非法營業外,澎湖監理站針對自用貨車載貨收費之車輛亦將加強查察,欲經營汽車貨運業者(載貨收費者),應依公路法向管轄之監理所(站)申辦成立合法汽車貨運業公司行號,切勿非法營業。一經查獲,本站將依據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之,非滿二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為維民眾自身權益,建請民眾勿搭乘自用車或將貨物交與非法業者運送,以免遇有意外狀況時,無法取得合法賠償。澎監理站亦將持續不定期安排稽查班次攔檢查察自用車非法營業,維護合法業者權益。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