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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

【記者張小瑜報導】109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間為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稅單將於3月底寄出,請民眾儘速繳納。

民眾可以選擇自己最方便繳納方式,如利用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連鎖超商)繳納,若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目前有臺灣行動支付(股)公司及8大公股銀行共同推行之「台灣Pay」、簡單行動支付(股)公司推行之「ezPay簡單付」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推行之「i繳費」),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

沒收到稅單的民眾,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亦可向本局房屋稅科或就近至監理機關牌照稅駐點櫃檯補發繳款書繳納,以免逾期未繳被加徵滯納金。

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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