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表示,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本縣國中教育會考試場為國立馬公高中及七美國中,為避免集會、遊行及活動影響考場秩序,請申請於國中教育會考辦理期間之集會、遊行及活動,應考量距離考場位置等因素審慎審核,以避免影響考試進行,若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辦理期間已核准考場附近之集會、遊行及活動,請適時呼籲參與集會、遊行及活動之民眾,考量學生考試權益,共同維護交通順暢,並暫停使用麥克風、廣播等器材,讓考生順利考試。
教育處蘇啟昌處長表示,將加強督導本縣14所國中應發放准考證予學生,俾學生參加考試,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學生准考證,以維護學生應考權益。另提醒國中校長、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