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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不實訊息傳播 罰3萬元緩起訴

【記者鄭家瑜報導】澎湖地檢署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及統籌相關偵處單位,於民國109年2月27日成立「防疫處理小組」,並於翌日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澎湖地區防疫處理小組」會議,針對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散播疫情假訊息及相關案件加強查緝偵辦,考量被告於偵訊後已坦承犯行,罰鍰3萬元緩起訴。

洪姓被告於109年1月底,未向防疫主管機關查證疫情訊息,即在臉書「正o澎湖大網聚」社團陸續張貼「靠腰我爸爸剛剛送阿公去醫院 外面的保安擋住他跟他說 有人剛剛送進來確認是武漢肺炎…」、「該起事件目前檢體已送台灣,10歲女童確診感染,但呼籲大家開始紅色警戒範圍,公開兩位出入地方,讓更多人去檢驗不要等待發燒受感染人範圍更大,澎湖很小淪陷只要三天時間...」等內容不實之訊息貼文,足生損害於民眾接受有關上開傳染病疫情訊息之正確性。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李信龍為正視聽,3月3日收案當日即迅速進行相關傳喚等偵查作為,並於當日即偵結本案。認被告涉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經綜合考量被告於偵訊後已坦承犯行,已刪除該則不實訊息等情,予以緩起訴處分,命被告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及參加澎湖地檢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2場次。

澎湖地檢署籲時值防止武漢肺炎疫情蔓延之非常時期,切勿散播任何不實訊息,會涉犯傳染病防治法、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遭追訴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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