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局長蕭靜蓉呼籲,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食安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蔬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的商家產品,每天選購不同種類的蔬菜至少3份與水果至少2份,使整體飲食更均衡、更健康。蔬果殘餘農藥有3小撇步要建議,1.清水浸泡洗:先用清水沖冼掉表面污物,剔除可見有污漬的部分,並且流動水浸泡不少於30分鐘。2.蔬果清洗劑:必要時可加入果洗劑之類的清洗劑,增加農藥的溶出。如此清洗浸泡2至3次,基本上可清除絕大部分殘留的農藥成分。3.削皮更安心:帶皮的果蔬,如蘋果、梨子、黃瓜、胡蘿蔔、冬瓜等等,殘留的農藥的外表可以用銳器削去皮層,食用肉質部分,既可口又安全。
檢驗結果可於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官網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