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對象為(一)凡本籍或曾設籍澎湖縣者(二)目前於澎湖縣就學、工作一年以上者(三)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澎湖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四)以未曾出版者為優先考量,已出版之作家,隔年得以不同類別作品再參加徵選。
本年徵選類別以作家未出版之新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劇本、綜合類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徵選作品類別新增加「劇本」類,「兒童文學」類減少為總字數3萬至6萬字之間。
作品獲入選者將贈送每人或每本新臺幣1萬元獎勵金;作品出版後,由文化局贈送作者作品集6套及個人作品100本。
送件時請將作品一式4份連同Word電子檔光碟片、報名表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加註「澎湖縣作家作品集」字樣,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掛號郵寄或親送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1號)。若需簡章及報名表請向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索取,亦可附回郵信封索取,或由文化局官網站下載徵選簡章。洽詢電話:(06)926-1141轉154崔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