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完善防疫網絡,縣府落實中央規定,針對接受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14天不得外出的民眾,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情形,由縣府衛生局安排救護車送至指定醫院就醫。此外,如接受居家檢疫或隔離民眾有慢性病及無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就醫需求,可撥打衛生局就醫專線06-9262895,經衛生局確認就醫需求且民眾知情同意「接受通訊診療」安排後,再代為通知通訊診療醫療機構,後續由通訊診療醫療機構聯繫病人,詢問病情、診療及掛號事宜,醫師進行通訊診療可用電話或視訊等可溝通之通信設備,先確認病人、瞭解病情、開立藥物並製作病歷(含居家隔離或檢疫證明單影本,註明通訊診療),最後請家屬或代理人至醫療機構刷健保卡、繳費用、領藥。另,獨居民眾者,將由衛生局安排專人協助。
蕭靜蓉局長再次提醒,「澎湖縣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民眾通訊診療」僅適用於「無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或「慢性病病患」之民眾,如出現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將由專人安排就醫,請務必詳實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共同為防疫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