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居家服務督導員: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照者。具備以上其中一項資格者皆可投遞履歷。核薪方式薪資35,000元以上。
應徵據點服務員資格:招募對象受過照顧服務員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證照,並具備電腦操作者;工作內容提供照顧服務、安全看視、辦理共餐服務、預防失能及延緩失能惡化服務活動規劃及協助、社區個案開發。核薪方式薪資3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