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最近有民眾來電表示,明明在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異動登記時,已向戶政人員表示要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了,為什麼收到稅單還用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經了解係因土地所有權人替直系親屬辧竣戶籍登記,或是直系親屬在土地所有人地上房屋遷入戶籍,皆非屬受理範圍。
稅務局表示,戶政通報之設籍人身分證字號,因如非土地所有權人,稅務局無法查得土地資料,請民眾特別注意,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戶政通報僅限"土地所有權人"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個人之戶籍登記,其他設籍人非戶政通報範圍者,土地所有權人必須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才可適用。申請方式可採網路、書面或親臨櫃檯等辦理,完成申請後,本局會將核定情形以公文函復申請人,如未接獲通知,請申請人務必再確認辦理情形,以保障自身權益。民眾若有地價稅相關問題,可撥打本局免費電話0800-692000或06-9279151分機245~24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