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雖使用執照所載房屋用途類別為「住宅」,但已不適用上揭自住房屋稅率規定,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嗣後房屋變更為自住使用時,請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報,如使用情形變更日期在當月15日以前者,當月即可適用變更後的稅率;如變更日期在16日以後,則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逾期申報者,將依該申報日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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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2月 24,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