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身心障礙者多為社會弱勢或不諳行政程序,而漏未申請減免牌照稅致其權益受損,為照顧身心障礙者,財政部新頒函釋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身心障礙者所有供其使用的車輛,每人一輛享有免稅,由稅捐稽徵機關主動通知免稅,民眾免出門、免申辦、直接享優惠。
局長曾慧香表示,本縣身障者於新令發布前已主動申請免稅,符合追溯要件者計有17件,稅務局已於8月主動退稅1萬餘元,另對符合要件因不諳法令或其他原因未提出申請的車主, 亦於9月篩選出符合資格的免稅車輛,主動註記為免稅車輛,共計31人受惠,主動退稅金額近15萬元。
另特別提醒,如車主不是身心障礙者,將車輛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親屬使用,仍應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免徵,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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