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本縣各戶政事務所編造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人名冊作業程序正確一致,爰訂於選舉造冊期間之例假日(12月21日-12月22日)、投票日(1月11日),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縣府民政處提醒,請預定於前揭日期結婚之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另109年1月11日投票當日,本縣各鄉(市)戶政事務所配合選務需要,亦派員留守處理選舉名冊相關之查詢事項,惟不受理補、換發國民身分證,敬請有申辦補、換發國民身分證需求鄉親提前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