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當中有規定,除非是因公外派或是隨遠洋漁船出海作業,否則國民出境達二年以上,戶籍就應辦理遷出,且戶政機關可能會主動辦理戶籍遷出,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將同步喪失。
稅務局提醒民眾,身心障礙車主如出境達二年以上,遭戶政機關將戶籍遷出,應於回國後儘速至戶政及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以維護自身的權益。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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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1月 15,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