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財政處進一步說明,區段徵收是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公共設施用地,其餘之可供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作為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售價款用以償還開發經費。透過區段徵收,可加速公共建設之興建,促進土地整體開發利用,本案亦疏解馬公市都市範圍內住宅已飽和之情形,帶動地方經濟成長,並使土地所有權人共享開發利益。
如有任何區段徵收作業相關疑問,歡迎洽詢縣府財政處(06)9274400分機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