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認為澎湖天后宮興建不晚於明萬曆32年(1604)至天啟2年(1622)年間,是臺灣創廟最久遠的廟宇,除了是國定古蹟之外,也是本縣古物數量首屈一指的廟宇。而天后宮今日的現貌為大正11年(1922)年撤基重建,所指定的古物製作年代也以日治時期為大宗。
這批古物中,有13件屬於「匾額」類,年代最久遠的為道光26年(1846)蔡廷蘭回鄉祭祖、興建進士第,並感念媽祖護佑所獻的「功庇斯文」匾。亦有本縣日治時期的書法名家陳步翔(1881~1933)所寫的「積慶世家贊」匾及「帡幪臺厦」匾。匾額上的文字可稱為「榜書」或「大字」,展現書家功力及美學。而天后宮所指定的匾額群,多具有書法藝術造詣外,其刻工亦精湛地表現出字體的千姿百態。
除此之外,眾所矚目的「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碑,為大正8年(1919)天后宮重修時,在祭壇下被發現。其歷史背景為沈有容諭退荷蘭人離開澎湖,而會面的場景為當今天后宮。不僅是臺澎開發史重要的證據、見證大航海時代的歷史發展,也是全臺僅見的明代碑碣。後續將提送文化部辦理「重要古物」或「國寶」指定程序。
文化局表示私有文物指定為一般古物、重要古物或國寶,所有權人仍是私有人/單位,國家會投入資源予以保護或辦理教育推廣。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凡毀損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功化之極」匾之榜書,結構圓厚、遒勁的破鋒筆法,呈現剛柔並濟的美感。是「大正癸亥年」由「馬公北甲弟子黃德音 劉遐齡」所敬獻。
△「澤霈舟楫」於昭和2年(1927)由東山船戶「金福茂 金福順 金同發 金順隆 金和興 金振順 金順興 弟子朱隆欽 陳德興 陳裕興 朱水霖」所獻,此四字反映船戶行業與信仰間的特色。日治初期,東山籍人在澎湖的資產雄厚,早年兩地帆船航運頻繁。此匾榜書以行書書寫、具流暢性,而起、收筆和轉折處有加重筆畫,整體呈現厚實緊密感。筆畫的相連處,是刻工如實呈現字體寫密之結果。
△本碑做為澎湖天后宮最早年代之證據,也能從短短碑文,做為了解明朝萬曆年間對於澎湖、台灣戰略地位的戍守態度。就台灣歷史發展脈絡而言,具有國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