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面積超過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面積,即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211.75坪),其適用順序可由土地所有權人擇定,未擇定時則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順序。
局長曾慧香提醒鄉親,為維護自身權益,如有前述情況,記得填寫適用順序申明書。
民眾如想更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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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9月 02,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