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危老重建申請基本條件如下:
1.房屋需位於澎湖縣都市計畫區內之合法建築物。
2.非經指定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建築物。
3.滿30年且房屋結構安全評估鑑定未達乙級或房屋結構安全評估鑑定為乙級以上。
此外,申請危老重建,若符合條件不但享有容積獎勵最高30%+10%時程獎勵(需在109年5月9日前重建計畫審核通過),還有稅賦的減免,下次說明會預計在今年11月份辦理,若因要事無法參與,則有3~5人以上連署則可預約時間辦理講習說明,歡迎至澎湖縣政府建築管理科洽詢。(電話:06-9274400#506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