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提醒您,為了避免污染發生,進出工地的機械車輛應確實沖洗車體及輪胎,切勿便宜行事,應確認無夾帶泥沙,才可離使工區。另外車輛行駛於工區內,應行駛在具有防制措施的行車路徑上,若行車路徑鋪設之粒料流失或厚度不足,則會影響防制的效果,應適時補充鋪面粒料,強化舖面厚度,也可減少輪胎夾帶泥沙情況發生。
營建業主或駕駛人常以趕工急迫性之理由,忽視車輛污染防制的重要性,往往於造成污染後,花費更多的時間人力及成本清理路面髒污,貪快便宜行事的結果,反而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環保局呼籲營建業主及承包廠商,應遵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做好污染防制工作,確實做好防範工作,才能確保污染不會擴散於工區外,若經查獲污染行為屬實,依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再次提醒營建業主及駕駛人,事前的污染防制更優於事後的污染補救,多一分防護,即可少一分污染及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