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租車業者長期占用市區機車停車格、人行道,嚴重影響遊客及行人權益,為維護公眾停車權益,警察局於馬公市區中山路、臨海路、仁愛路及建國路等部分路段人行道,實施機車限時停車管制,自4月18日起每日9至16時禁止停放機車,經實施兩個多月後,租車業者多能自律、配合進駐「租賃機車停放專區」,故自7月1日起取消機車限時停車區措施。但仍有少數未進駐「租賃機車停放專區」業者心存僥倖,利用公眾停車格擺放待租機車,經多日積極稽查,已針對違規租車行舉發開單。
為有效維護公共停車空間供大眾使用,警察局局長楊鴻正呼籲租車業者,應配合政策進駐「租賃機車停放專區」或另尋腹地自備停車區,將停車權利還諸於民眾,共創良好市容及秩序;對於不能配合政策而違規占用公有停車空間營業行為業者,警方將持續列入勤務稽查重點,落實執法,以保障公眾停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