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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峰偉指示農漁局與遊艇驗證機構協調降驗證費 並研擬放寬管制養殖工作筏

【本報訊】「無籍船筏管理及輔導合法化問題探討」,縣長賴峰偉指示農漁局與交通部公告的7家遊艇驗證機構議價,減輕船主驗證負擔。此外,養殖戶、定置網業者作業所需的工作筏,縣府研擬修訂自治條例,放寬管制,使其合法化。

昨日下午縣府召開無籍船筏會議,賴峰偉表示,許多自用無籍船主願意合法化,縣府應協助輔導,各單位必須主動將相關資訊透明化,公告周知,方便民眾迅速申請,解決疑問。

參議陳高樑建議農漁局成立專責窗口,將申請流程圖,通過相關管道宣導;工務處清查各港區現有無籍船數;海巡單位比照合法船舶進出港安檢登記,嚴正執法;航港局受理無籍船遊艇證書申請作業。

陳高樑表示,遊艇驗證機構收取驗船費用,依船長度12公尺以下收取2萬8千至4萬3千不等驗證費,他將與航港公司協調,免除一些非必要的驗證程序,並爭取遊艇驗證機構降低驗船費用,簡化申請執照程序,以及減輕船主負擔。

至於,許多養殖戶、箱網業者擔憂其使用的管筏是否須申請執照。對此,陳高樑認為,蚵農、箱網、定置網業者因投放魚餌、搬運魚貨等,必須使用管筏,其性質與漁撈作業的漁筏不同,不具漁業權,應以「養殖設施」認定,排除適用漁業法。

對此,賴峰偉指示研擬修訂「澎湖縣漁筏監理自治條例」,取消不合理的規定,放寬管制,便利養殖戶、箱網業者作業。

賴峰偉強調,只要對的事,就要勇於承擔,這才是政府負責任的表現,縣府為了澎湖的海洋活化,將原本航港局應該要管理的事,一肩擔起。無籍船筏由於過去政府疏於管理,增加至今963艘,海巡單位也認為無籍船筏無法可管,形成非法漁業、國家安全漏洞。

陳高樑表示,98年訂定「澎湖縣無籍船筏暫行管理辦法」,但因未落實管理,無籍船筏還是衍生航行安全、變相載客、未登記出海、走私毒品、非法捕撈、變相載客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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