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陳綉色表示,當初是因為縣府連續稽查後,向業者表明會斷水斷電,卻又遲遲等不到公文,業者才轉而找她陳情,而她找盧處長也只是了解斷水斷電情況,當時只有承辦人員等幾個人在場,結果隔天媒體報導卻變成關說,並質疑如果不是處長洩漏,記者怎麼會知道,況且她只是協助業者了解斷水斷電一事,並沒有任何關說,如今卻被汙名化,名聲都被破壞。
盧春田則回應,建設處很多案件都有議員關心縣政建設,民意代表腳色跟功能扮演政府部門與民眾間溝通橋樑,至於媒體報導消息來源,他也不清楚,況且他並沒有跟該名記者有任何聯繫,會有這樣報導,他也無從說起。
眼見雙方僵持,議長劉陳昭玲出面緩頰,認為盧處長已經澄清他沒有向記者告知,強迫說明他也無從說起;議長指出,鄉親跟議員傾訴,民意代表最多也只會協助溝通、關心,現今也早已經沒有議員會做違法關說,官員更不可能同意違法事情。
她認為,諸如燒烤、停車等問題,有問題就該取締,只是在執行之前是不是有緩衝空間,以燒烤業來說,縣府稽查立馬就祭行為罰,要求罰款停業,業者一定會跳解,當然會找上議員,再說民意機關本就是要為老百姓解決問題,若找官員瞭解就是關說,這頂帽子也扣得太大,反倒如果縣府能夠多加溝通,把這些業者當自家人看待、協助輔導,業者自然也不需要再找民意代表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