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指出,昨日上午接獲民眾檢舉,於馬公港西側岸際有人以背氣瓶方式潛水至該區域,迅即由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農漁局、警察局前往,當場查獲以工具敲損珊瑚礁,盜採礁體上之山羊海菊蛤共計192顆,貝殼上更附著許多藻類、棘皮動物,破壞規模甚巨,嚴重影響海洋生物棲息與生存。
縣府為維護本縣珊瑚礁生態永續,公告禁止採捕、處裡、販賣或持有孔雀殼菜蛤(俗稱「掃帚仔」)、山羊海菊蛤(俗稱「粉蚵」、「燈火蚵」)、黑石蜊(俗稱「灘」)、大白狐蛤(俗稱「撬仔」)等四種伴隨珊瑚礁生長且有正面助益之貝類,倘違反規定依漁業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冀請民眾確實遵守,亦不要有購買行為,否則恐因持有而有觸法之虞。
本縣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除會持續於重點海域查察外,也籲請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漁業採捕行為,如毒電炸魚或違法置放三層網等,依據「澎湖縣政府獎勵檢舉非法採捕水產動植物獎金核發要點」,檢舉非法採捕珊瑚礁貝類查獲屬實者,檢舉人可獲新臺幣1萬元之獎金。非法捕魚檢舉專線:926-1145 (農漁局)
△盜採保育貝類山羊海菊蛤俗稱粉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