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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交通取締準則 楊鴻正:黃線臨停限3分鐘 紅線、佔用機車格立刻開罰

【記者鄭家瑜報導】新官上任三把火,警察局長交接之際,近來馬公市區隨處可見警察取締違規停車,不少人黃線剛臨停就被驅趕、拍照,議員陳慧玲昨要求新上任警察局長楊鴻正,針對黃線臨停執法準則進行說明,同時以自己親身經歷,曾經因為內急黃線臨停到商家借廁所,警察立刻就來取締,她希望波麗士大人不要一現身就拿相機拍照,造成民眾害怕、商家生意也不好做。

縣長賴峰偉上任後大力整頓市區交通,激起了正反兩極的評價,而近來慢慢進入觀光旺季、加上警察局長履新,馬公市區警察幾乎全天候巡查,只要有違停就上前拍照取締。

陳慧玲說,最近警方抓很緊,不論紅黃線,幾乎是人下車,警察就出現拿相機拍照執法,部份黃線臨停民眾自然會出現恐慌,害被一拍照就是要受罰,商家也反映生意不好做,她希望局長能夠說明黃線臨停三分鐘準則,讓執法警察、民眾都能有所適從,如果可以再貼心一些,也可以問一下店家請車主立刻移走,否則買個便當都要膽戰心驚,一看到車上沒人就附上一張罰單,民眾自然會心生害怕。

楊鴻正指出,黃線停車依照交通道路相關規定可以臨停3分鐘,但車子必須是啟動狀態,如果汽車臨停在紅線或機車格、人行道時,是沒有3分鐘臨停問題,警察同仁會立刻取締。
而針對民眾有疑問的臨停三分鐘起算基準,楊鴻正說明,同仁發現臨停時,由於剛到現場無法得知臨停車輛停放多久,所以執法會以眼見為憑,一般同仁執法也都會開警車或警用機車,取締違停當下會開蜂鳴器通知車主移車,至於民眾若是在護送長者、幼童上下車,又或是卸貨情形,都會予以通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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