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huttle Bus的定義及功能要釐清,市區範圍概指區域有多廣?
二、接駁車可有收費?準則為何?
三、接駁車是希望減少或降低車輛湧入市區造成的亂象嗎?若有了接駁車運作,但車輛仍不減低進市區數量?那市區是否更添亂?
四、接駁轉換區設立據點有幾處?若遊客有大件行李如何上接駁車,需要隨車服務員嗎?
五、接駁車也朝向景點旅遊功能,需設車上解說員嗎?
六、此接駁功能會否稀釋小眾交通業者生計?
七、市區停車格是供需問題,舊市區無車位停放的居家很多,三處地下停車場排隊等不到月租車格者眾,上一任因費率不合理,毫無章法,施政輕率,本末倒置,造成車格不停擠至巷弄間,看起來空格很多其實是假象,致您也率直的塗銷路邊停車格,民怨四起,警察局、旅遊處、建設處、工策會這四大縣府智囊團到底是獻了什麼策?澎湖人的生活習性就是就近、便利、方便、悠慢,這跟養成走路習慣、使用者付費不相干,這方圓只不過6、7平方公里,交通亂像的整頓有那麼難嗎?因停車格,某地方報批澎湖人貪便利、不守法、享免費,欠缺公允的批評,都是對鄉親傷害,我們不是自詡為福利縣嗎?公車免費、望安、七美居民船票5元、免健保、免費送餐,這些不都是縣府作為嗎?還是如報評説澎湖人不知使用者付費?貪婪?當初劃停車格是為了整飭交通還是為了收費?請縣長深察民情莫用表像,建請提供充裕的路邊停車格,合理的費率大家就會就定位,合理不礙交通動線的車格,停起來就會有序,沒有所謂道路靜空的境界,除非是防空演習。
八、合理的費率落在每小時5元計,一天以45元最合理,對市外鄉親至市區洽公辨事最合理,現改為5小時30元,若只到市區辦公20分就繳30元是比舊制更不合理,若一小時在三個區辦事要繳90元嗎?還是5小時內所有不同區依票根都是30元?有多少鄉親入市區洽公訪友需要5小時的?西衛會去佔市內停車格嗎?為區別地下停車場月租及路邊停車場(格)之使用差異性,這收費才符合公平。
九、合理足夠的停車格不要擔心被佔整月,有整月需要的車主一定是附近住家。
十、馬公市是老舊住商辦混合區,在熱點區保留數格辦公停車格,每小時20元,凡洽公人員依公文、憑據免繳費,若地下或路邊停車格格子夠,熱點區不要擔心被佔。
十一、格子夠,地下停車場就勿需保留空位周轉,所有保留都開放给登記候補的鄉親使用,地下室空位的周轉率絶對夠用。
十二、時代進步,租車業蓬勃發展是正向的,15年前設租車業,車子為數20輛,這年頭自由行的風氣盛行,由20輛發展到100輛,要叫業者在市區找地寄放實比登天難,縣有縣地,擇地蓋棚整地统一管理,好看又有秩序,收取合理停車費,便民利民何樂不可?
十三、請再儘速規劃適地的停車場(立體或地下),當這些條件建立好,路邊停車格自然就會慢慢功成身退減少。
十四、中正路徒步區、人行道休閒椅、道路整潔,很單純,就看政府執行力了。
十五、中正國小地下停車場有沒有正名為中正商圈停車場,跟停車問題一點相干都沒有,不用大費周章浪費公帑搞正名!
再回到Shuttle Bus,請多加思量找適合小市集的替代交通工具為主,並且其功能及效益多加評估及説明再實施為宜,切勿再一意孤行,惹出更多的民怨。
縣府退休人員 薛富隆